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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5, 2024 23:35:38 GMT -5
包括扩大和完善国家在民事、行政和刑事制裁领域的干预。[X] 用著名法学家的话来说: “(……)在不损害法律制度规定的其他修复技术的情况下,(……),现在追究污染者责任的完整制度遵循以下基本方针:a)环境损害的民事责任(个人 - 财产或精神 -和/或生态),根据法律没有。6,938/1981(目标制度),加上民事法官的创新可能性,除了赔偿数额之外,还可以根据第 6,938/1981 号法律对被告处以民事罚款。9,605/98,只要违反新法规的任何规定;b) 第 1 号法律规定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9,605/98(刑事犯罪的主观制度),除了立法其余部分规定的其他制裁外,不影响刑事领域本身的民事责任。[十一] 因此,在赫尔曼·本杰明部长提出的方向中,法官在环境损害民事责任诉讼中,除了实际修复损害、抑制环境有害事件外,也是可行的,即,在与后者累积的基础上,还对责任人处以民事处罚,前提是有害环境质量的活动或不作为在具体情况下也构成违反第 9,605/1998 号法律的任何规定。 杰出部长认为,这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民事责任的集体要求中,可以施加民事制。 裁,无论在具体情况下对代理人有罪的评估如何,因为它将在民事 WhatsApp 号码 责任目标的背景,典型的第 6,938/1981 号法律。 有了这种理解,值得一问的是,是否有可能将所讨论的惩罚效果扩大到所有环境损害民事责任案件,无论有害活动或不作为是否也构成违反任何规定第 9,605/1998 号法律。 事实上,这就是南里奥格兰德法院在一项旧裁决中所采用的方向,法官何塞·韦利尼奥·德·拉塞尔达在确认公共民事诉讼中作出的一审判决时报告了这一点涉及法院责任。不当使用树木,对退化者强加的,除了重建退化环境的义务外,还通过种植树木,支付一笔钱,作为罚款,作为对代理人的惩罚。 从法官图皮南巴·米格尔·卡斯特罗·多·纳西门托 (Tupinambá Miguel Castro do Nascimento) 在本次审判中投出的获胜票来看,这部分判决的惩罚性性质是显而易见的: “先生。主席先生,我想强调,我将完全支持著名报告员的投票。但我需要解释我的投票,以便明确我对一罪二审赔偿指控的回应,因为为了重建,有义务种植 150 棵树,并且向基金支付罚款(……)。” [十二] 在高等法院,此事仍存在不同且不一致的理解。事实上,在路易。 斯·费利佩·萨洛芒 (Luis Felipe Salomão) 部长领先投票的一项裁决中,在一项针对氨泄漏进入水道造成损害的个人索赔民事责任中,法院认为“打算对以下人员给予民事赔偿是不适当的”环境损害具有直接的惩罚性,因为惩罚是刑法和行政法的一项职能”,合议庭认为,巴西法律制度并未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十三] 然而,最近,高等法院本身在部长拿破仑·努内斯·马亚·小 (Napoleão Nunes Maia Filho) 报告的一项裁决中似乎已经认识到在针对环境损害的民事责任诉讼中对环境损害实施经济制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环境质量恶化者,除了全面修复损害外,这没有任何参考法律 9,605/1998。[十四] 换句话说:在这方面,至少在理论上,STJ 承认环境民事责任仅基于第 1 号法律的规定。6,938/1981,也可能具有惩罚作用。[十五] 然而,法院在最后一项判决中指出,环境民事责任中的罚款“必须仅适用于这种谴责的反生态、不可原谅和苛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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